工安全函[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要强化红线意识、全局意识,增强关键时期做好民爆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职、恪尽职守,督促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任务及目标,推动安全管控措施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指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并落实针对性强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安全检查,严格制定管控措施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民爆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督查企业加强生产、销售、存储安全管控,重点要结合新形势下防暴反恐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区和库区人防、技防、犬防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指导节日期间放假的企业做好节前停工安排,彻底及时清理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节后复工时,企业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专项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和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