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成果展览会”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民爆企业在展会及行业监控信息系统中的展示工作,现需收集民爆企业的有关宣传图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民爆生产场点(以生产许可证中生产地址为准,含现场混装车不同作业地点)大门实景电子照片(一寸、五寸各一张),要求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出该生产场点单位全称。
2、生产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产品对应实物电子照片(一寸、五寸各一张,照片背景处理为白色,以生产许可证为准,同品种产品可统一提供),要求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出产品的全貌,可配简要文字说明。
3、企业LOGO标识电子图片(一寸五寸各一张,所有民爆生产企业均应按生产许可证名称提交。大型销售企业、科研单位及中介机构也可提交)。
照片要求为:1寸彩色照片2.5*3.5cm,295*413像素;5寸彩色照片12.7*8.9cm,1200*840像素。所有提交资料报送前,请务必全部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夹中文件名的命名规则“企业简称-大门(许可品种、LOGO)-一寸(五寸).jpg”,文件夹的命名规则按照“所属省市-单位简称-图片数量”命名(如:“某某省-某某公司-6.rar”)。
提交的资料应于2012年5月11日前发送至jadl-klb@163.com,联系人:孔令彪,010-62133388 转653,13701364217。安全司联系人:刘力强 010-68205381。
请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将通知转发至相关单位,并严格按要求组织相关企业提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