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2012年年度全省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年检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今年生产销售许可年检工作,省经信委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黔经信民爆[2012]15号)到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通知》明确了年检查内容、时间,应提交材料和工作要求。强调,各级经信(工信、工能)委要对年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
为增强年检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加强对企业指导,减少错报、漏报率,提高工作效率,省经信委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年检流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年检流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流程》等,明确办理时限,并与历年年检查工作相同,规定各项许可年检一律不准收取费用。
通过年检,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安全生产与民爆器材管理处)